为企业发展把好合同信用关口
为企业发展把好合同信用关口
---记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肖律
上海闵行联合发展有限公司
肖律是我公司的法律顾问,从1999年至今一直具体负责公司的合同信用管理工作。
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,他拟定了我公司的《合同管理规定》,经公司领导批准实施。根据《合同管理规定》,公司完善了合同审核程序,健全了合同台帐和档案的管理。按该规定,企业法律顾问对每份合同的审核均必须进行预审和复审二道手续。先由法律顾问对经办部门拟定的合同进行预审,预审修改后由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,再交相关部门流转会审;经相关部门会审后,再由法律顾问审核定稿,然后呈公司领导审批及授权,从而加强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。
近三年来,由其审核和修改的合同共计650余份。他在合同审核中,能做到严格把关,有的合同在审核中需要反复修改多次,有的合同还配合业务部门参加洽谈,以保证合同的主体、内容、形式的合法,合同的条款具体、完备,合同的格式规范,合同的文字表述确切,避免留下纠纷隐患,产生合同纠纷,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。如由于电缆工程的需要,闵行开发区内一家企业的下水道需要移位,由我公司委托联工实业公司施工,电缆公司支付工程费用。业务部门在处理时,只是由我公司与联工实业公司拟定了一份见证合同,对工程质量和进度及工程款的支付都没有作具体的约定,我公司作为见证方,对工程款支付及工程质量、进度均无法约束。在合同审核中,根据肖律同志的建议,该合同修改为由电缆公司、联工实业及我公司三方共同签订。我公司为工程建设方,电缆公司为付款方,联工公司为施工方;并对三方的权利义务(如工程质量和进度、付款的时间和方式等)都作了明确具体的约定,这样确保了我公司对工程质量与进度,以及对电缆公司按时支付工程款的监管权,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,保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。
肖律平时还主动关心合同的履行情况,对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,能及时向领导建议,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,上海信息大厦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案,就为公司挽回损失近2000万元。2000年4月,我公司将原在上海信息大厦有限公司的22%股权转让给了北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北银集团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。我们的催款函均被退回,无法找到该公司。几年来他仍主动坚持发函催讨,并将历年来退回的催讨函不拆封保存好,以保持诉讼时效。今年四月份,我们了解到有个单位有意向受让信息大厦的中方股份(其中包含我公司转让给北银集团的股权)。我公司立即对北银集团提起仲裁;同时对北银集团在信息大厦的股权采取保全措施。由于保持了时效,该案件经仲裁委作出缺席裁决,我公司胜诉;并向市一中院申请了执行。在执行中,经市一中院协调,上海信息大厦有限公司同意用其第五层楼面(计1322.16平方米)为北银公司偿付股权转让金,并承担仲裁费等48.42万元。三方达成了和解协议,并办妥了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,为公司挽回损失近2000万元。
去年我公司申请参加了2005—2006年度上海市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评定工作。根据要申报求,他收集整理并上报了我公司近二年来合同管理的一系列原始资料,并接受了上海市合同信用促进会来公司的检查和指导。经检查和评定,我公司被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的荣誉称号,企业合同信用等级被评定为最高的AAA级。
肖律比较注意对法律知识的学习,使自己能适应形势的发展,不断提高业务水平。他原来学的是中文专业,为了更好地适应工作,利用下班后的业余时间,报名参加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方面的学习;并主动参加了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考试培训,取得了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。